司机买车四年未保养 遇下坡刹车失灵险丧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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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4 10:40

司机买车四年未保养 遇下坡刹车失灵险丧命(图)

社会新闻来源:华龙网 2016年05月09日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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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事故现场。 渝北警方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5月9日18时40分讯(记者 陈俊帆)长安车车身被压“瘪”,车体呈90度“躺”在路边,触目惊心的一幕出现在重庆渝北区统黄路铁板桥附近。记者今(9)日从渝北区交巡警获悉,事故由于长安车刹车失灵导致,驾驶员及时跳车最终得以保命。

  警方介绍,本月4日上午,渝北区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渝北区统黄路铁板桥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赴事故现场后发现,护栏被撞,一辆长安车呈90度“躺”在路边,车辆顶部被撞凹陷,损毁严重。在小货车旁边,一名40多岁的男子脸色煞白,惊魂未定。

  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就是长安车的驾驶员张某,今年45岁,渝北区统景镇人,是一位个体运输户。

  张某告诉民警,2006年他购买了这辆小货车,一直为别人拉货。因为降低成本,该车已经四年没有保养,也未买任何保险,未年审。

  事发当天上午,张某刚刚为客户送完一车货物经过统黄路。当车子行至铁板桥下坡路段时,张某忽然发现车子轰轰作响,便急忙踩刹车,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刹车已经失灵。

  说时迟那时快,伴随着下坡路带来的巨大惯性作用力,数秒钟时间,小货车便失控冲入对向车道,一头撞上防护栏后侧翻。

  “太吓人了,要不是我选择跳车,肯定就被压扁了!”瞬间发生的惨烈车祸,不仅使张某吓得脸色惨白,就连目睹这惊险一幕的群众也被吓得不轻。

  了解情况后,民警告诉张某,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不仅很重要,而且也是驾驶员应尽的义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只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才能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并确保行车安全,否则,随时可能出现机械故障引发交通事故。

  听了民警的话,张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警方表示,由于张某的小货车未年审未购买交强险,所有损失均由张某一人承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之处罚。同时,张某未依法给车辆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对张某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二倍进行了罚款。